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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一千零一夜之我的小姐是个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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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一个故事的开始并不总是一个故事的结局。有的故事总是还没有结尾就稀里糊涂的结束了,人们为新故事的开始欢欣鼓舞,忘了他们不久之前还在为上一个故事感伤。

讲故事的人总是希望自己的故事永远有听众,然而无论是最伟大的作家,还是最岌岌无名的写手,他们都无法预料到自己的作品会如何流传。今天要讲的故事,原本应该永远不会被人知道,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很普通的人,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。故事也没有流传下来,更没有被演出过。

话不多说,开始吧。

这一顿火锅吃的畅快淋漓。顺义和翠烟从侍卫那边回来时,桌子上的火锅正翻滚着,散发出阵阵香气。顺义一进门就把门关上了,一边看着翠烟一边说道:“翠烟姐姐和那个侍卫哥哥讲了好久的话,都不让我听他们都讲了些什么,从前我哥哥和邻居家的姐姐也是这样。”

翠烟追着顺义跑了起来,她脸上还带着一丝不自然的害羞,说道:“我怎么了?我只与他说话还不是因为另外一个根本不开口。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,听我们大人说话干什么?仔细你的舌头。”

郑仙拉住两个到处跑窜、你追我赶的人,笑着说道:“好了好了,都干什么?快坐下吃吧,再不吃都要被人吃光了去。”顺义不再闹腾,坐了下来,他坐下来的时候似乎想起了什么,但又有点不好意思开口,于是悄悄坐在吴桐身边,对着她耳语了几句话。

“那你哥是怎么跟人家说话的,也让我听听。”翠烟脸上带着笑,看着低下了头的顺义。

顺义当了真,清了清嗓子,说道:“俺们乡下人,可不像你们城里人一样嘞。俺哥那时候说,大妹子你要是同意了,咱们就备上几坛子好酒,买上几斤猪肉,再挑上你爱吃的,这事就算定了。”

顺义说这话时,带上了家乡口音,和他那平日里的模样,怎么看怎么违和。

郑仙拿起了勺子,在锅中搅拌了几下,问道:“大妹子怎么说的。”

“大妹子说她不愿意。”

“没了?”

“没了。”

火锅煮开了,味道直冲人的鼻子。尤其是对当了不短时间素食动物的郑仙和吴桐来说,这简直是“如闻仙味嘴难闭”。

宴席正式开始了,故事是从翠烟开始讲的。翠烟说了一个自己的故事,她说,自己的故事就是自己的故事,她就从来不说

“有一个人”“我认识这么一个人”之类的话,她瞧不上这样说话的人。要是做的是好事,难道还怕别人夸?要是做的是坏事,又何必假惺惺地说出来想让人怜悯自己?

翠烟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的故事,这个大户人家在江南的某个地方,世代经商,也算是颇有资产。大户人家的小姐是个骄纵惯了的,可是大小姐对翠烟却不错。

翠烟从小就跟着大小姐,大小姐之所以骄纵是因为受了旁人指责大小姐的那些话语地刺激。他们都说大小姐是个灾星,从小就克死了自己的父亲,又把母亲肚子中的弟弟克死了。大小姐从来不信这些话,母亲肚子中的孩子究竟是男是女,又有谁知道?他们不过是觊觎自己家的财产,想要编排自己。大小姐说过,越是这样,她就越是不能退,就越是要让人怕她,越是要让人知道自己不好惹。

大小姐还说过,她这一辈子都不会结婚,这一辈子就守在母亲身边,不让母亲受欺负。翠烟也问过大小姐,要是夫人去世了怎么办。大小姐笑了起来,一点也没有悲伤的意思,她说母亲就喜欢听故事,整日整日地待在戏园子里听那些人唱故事。到时候她就走遍天下,把全世界的故事都说给母亲听,让母亲能够听到全世界最好听的故事。

夫人还是走了,在一个大雪天。雪封住了通往坟山的道路,没有人愿意在这种天气送葬。他们都不喜欢大小姐,对小姐的母亲也没有多少好感。大小姐哭得很伤心,但她没有给夫人办丧礼,她给夫人穿上了夫人生前最喜欢穿的衣服,一个人拖着夫人的棺椁,在大雪天爬上了那座埋着她所有亲人的山。

山上的坟墓密密麻麻,这个家族的大部分人都埋在这片山上。大小姐在那里种满了鲜花,因为夫人很喜欢鲜花,大小姐也很喜欢鲜花,但是大小姐最喜欢的是山间的野花。大小姐知道母亲不想要丧礼,也不想要她,母亲只想要和父亲还有那个未出世的孩子团圆。夫人什么也没有给大小姐留下,哪怕是只言片语。

翠烟从来都知道,夫人不喜欢大小姐,她大部分时间对大小姐都很冷漠,偶尔才会对大小姐流露出一丝温情。夫人从来不管大小姐喜不喜欢读书,喜欢读什么书,有没有喜欢的人,有没有想过嫁人。大小姐是很自由的,因为没有人管着她,没有人想着她,没有人在乎她开心还是不开心,悲伤还是难过。

夫人在世的时候,整日在戏园子里看戏,她看得很多,什么《打狗记》《拜月亭》,夫人都能唱上两句。但夫人最喜欢《牡丹亭》,她说当初她和老爷相会就是那样的场景。

夫人死后,大小姐就决定去流浪天涯了。在浪迹天涯之前,大小姐决定把所有钱都花光。大小姐把所有的钱都用来盖了房子,她说从前有人说“若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”,可是那个人没有做到,因为那个人自己也在挨冻受饿。

既然大小姐可以做到的话,她就要做到。房间修建起来以后,大小姐接了许多孤儿进来居住,大部分是从人贩子那里买下来的女童。她们还能去哪呢?家是回不去了的,回去的结果只能是又被父母卖一次。在人贩子那里待着也不是个办法,她们好一点的还能做个丫鬟,坏一点的只能去烟楼楚馆。

大小姐有时候会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。她买来了孤儿,但是谁来照顾她们?她们怎么活下去?这些孤儿在这里有个栖息之地,可是谁来教她们念书识字呢?她们衣食住行哪样又不花钱?

翠烟不想离开大小姐,但翠烟也不想浪迹天涯。大小姐还想流浪天涯,可是大小姐想为这些孩子做些什么。于是大小姐和翠烟留了下来,照顾那十几个小孩子。小孩子是很难照顾的,尤其是这些从小被父母卖了的小孩。没有人能给她们家的感觉,这件事情从她们被抛弃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。她们是被放逐的孩子,她们知道自己有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家。

这些小孩们还是没能这样长大。翠烟没有能力护住她们,翠烟自己也不过十三四岁,翠烟说自己会保护好这些孩子时还不明白究竟什么才算是保护。大小姐也不能护住她们,大小姐没有钱,也没有照顾过孩子。但是她们知道有人能护住这些孩子,让她们长大。当地的县令崔彬能护住这些孩子,因为他有大小姐没有的东西。

崔彬要求大小姐把所有的房子给自己,自己会造一个孤儿所,让这些孩子学些一技之长。平常在县衙里也能做些事情,干杂活也好,抄书也罢。等到了她们成年,去留随意。大小姐同意了,大小姐很想很想照顾好这些孩子,让她们不要和自己一样,没有家。可是大小姐做不到。大小姐没有哭,还是那样笑着,她知道哭泣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她喜欢笑,尤其是没心没肺的笑。

大小姐明白有些事情,她做不了,这辈子都做不了。崔彬不是个坏人,只是崔彬也不喜欢大小姐。大小姐似乎是喜欢崔彬的,只是大小姐更喜欢流浪天涯。大小姐之所以喜欢崔彬,是因为小时候崔彬也住在大小姐家,他是夫人家的远房亲戚。

没有什么人能陪着大小姐说话,翠烟也不行,于是大小姐就爱缠着崔彬说话。大小姐说,一个人会喜欢上一个陪了自己很久的人,尤其是在她那么孤单的时候,实在是太正常了吧。

她去哪儿了?还会回来吗?翠烟不知道,她和大小姐说了自己想走,大小姐也同意了。翠烟是有父母的,一家人都在大小姐家中干活。大小姐走了,家也散了,翠烟自个儿入了宫。

听完这个故事,吴桐和郑仙觉得一切都那么熟悉又那样陌生:杜甫、汤显祖、郑光祖,这个世界好像有她们知道的一切,好像又是数个时空的交叠。她们究竟身处何方?她们还能回得去吗?

顺义听完故事后一个劲地追问:“大小姐呢?后来她怎么样了?”

后来啊,大小姐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,经历了很多事情,去到了没有人讨厌大小姐的地方。大小姐写了很多有趣的故事,她会寄给翠烟看。大小姐现在过得很好,她很自由,很快乐。

有的人就不要再去寻觅,她们本来就该像风一样自由,像风一样没有姓名,没有来处,没有归途。

“来来来,抽签吧。我喜欢这个故事。抽了得给我们看看。”吴桐拿出了郑仙准备好的抽签筒,递给了翠烟。

翠烟抽出一根签,上面写着:“海角原来是天涯,地上原来胜天堂。凤求凰兮非为真,无名氏兮非为假。回首已是今非昔,终觉此生犹未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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